- 关于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的通知
- 发布时间:2017-09-28 | 浏览次数:5749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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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门、分公司:根据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8天,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8日。9月30日(星期六)上班。节前请各部门切实落实好卫生、安全措施。放假期间,请各部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保证节日期间的经营和服务正常运行,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工作,坚决杜绝灾害性事故的发生,确保节日安全。各岗位员工需保持24小时手机开通,各部门负责人如离开济南,应向分管领导报告。综合管理部二○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