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分公司: 根据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8天,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8日。9月30日(星期六)上班。 节前请各部门切实落实好卫生、安全措施。放假期间,请各部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保证节日期间的经营和服务正常运行,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工作,坚决杜绝灾害性事故的发生,确保节日安全。各岗位员工需保持24小时手机开通,各部门负责人如离开济南,应向分管领导报告。 综合管理部 二○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|